洛政办〔2016〕1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