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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推动粮食工作健康发展——省粮食局局长赵启林就《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河南省粮食局 时间:2016-03-10
 

        为加快构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我省粮食工作健康发展。

        11月20日,省粮食局局长赵启林就《实施意见》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我省出台《实施意见》的大背景是什么?

        答: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来抓,强调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

        我省是产粮大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布后,省政府部署由省粮食局牵头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征求和吸纳了多个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实施。

        问:为什么在我省粮食生产持续增产的前提下,还要更加强调粮食安全,并且比以往要求更加全面、责任更加具体?

        答: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小麦生产第一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和粮食消费大省,必须在确保本省口粮安全的前提下,担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虽然我省粮食产量连年攀升,但是,受人口多、自然灾害频发、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粮食需求总量刚性增长等因素制约,当前我省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依然薄弱,更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切实抓好。

        问:在粮食生产方面,如何凸显我省作为粮食大省的责任担当?

        答:粮食生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粮食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积极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全省粮食产量在高基点上不断攀升。

        下一步,我们还要想办法不断提高农民种粮的比较效益,充分保护他们种粮的积极性。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引导农民种植优良品种,提高粮食品质,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从而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以小麦为例,我省不同地区小麦品质差别较大,专用小麦的品质特性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建议有关市县和部门紧密结合当地气候、土壤等环境资源条件,筛选并引导农民种植适合当地气候、土壤环境的优良品种,大力推行优良品种规模化连片种植。同时,粮食部门也将积极采取措施,指导农户和粮食购销企业对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粮食实行单独存放、分仓管理,指导粮食加工企业按照不同需要进行原料采购。

        问:粮食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手段,我们应该如何落实和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答:粮食储备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市场供给和市场稳定的重要物质手段。地方粮食储备是我国粮食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储备的职责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加强市场调控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它应该是维护粮食安全、维护市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管好地方粮食储备,首先要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依据中央储备粮费用标准,建立地方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面提升地方储备粮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形成完善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其次要创新粮食储备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新机制。通过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建立本级政府掌控的社会粮食周转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

        问:储存和流通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我省将如何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答: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增强粮食流通能力,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一是要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好、维护好。二是要积极发展粮食物流网络,抓紧建成与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相适应的粮食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打造跨区域的粮食物流通道。三是要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促进库存粮食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粮食储藏技术水平,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问:无粮不稳,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对于百姓生活和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该如何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市场稳定?

        答:一是要完善粮食调控机制,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二是要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年底前各地要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三是要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支持粮食调查统计、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四是要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建立粮食经营企业失信名单制度,建立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做好属地内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等事权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管及涉粮案件查办工作。五是要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巩固与销区及其他用粮地区建立的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问:我省是产粮大省,如何把这种粮食生产优势转化为粮食经济优势?

        答:从中原粮仓到国人厨房,再到打造世界餐桌,我省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大省的优势,不断推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全省以主食加工为主的粮油加工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185.6亿元增加到2014年年底的1785.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2.6%。

        继续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地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粮食仓储和加工类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发挥粮食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小麦主导产业,促进粮食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将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励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开发新型优质健康粮油产品;按照“粮权不变、存取自由、便利农民、保值增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稳妥推进“粮食银行”业务开展。

        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我们每天都在食用的粮油食品,如何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答:我省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尤其是粮油食品安全管理。粮食部门会同省食安办连续开展放心主食活动,通过连续多年的主食品样品抽检,我省主食产品的合格率多年稳定在98%以上。

        粮油食品安全的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一是要加强源头治理,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二是要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超标粮食处置工作长效机制,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三是要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粮食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原因可查明、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问:当前我国粮食的损失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推进节粮减损?怎样引导更多人提高节约粮食的意识,把爱惜粮食变为自觉的行动?

        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其实,一粒粒粮食之中,包含的不仅仅有农民的辛勤劳动,更有淡水、土地等方面资源的消耗。我们在花很大的工夫来增产粮食,但一部分已经到手的粮食,又被白白浪费掉了,真的很可惜。

        从一定角度来讲,节粮减损就是无形的增产。推进节粮减损,一方面要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珍爱粮食的意识,把节粮减损变为自觉行动。积极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让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走进社区、家庭、学校、军营、机关、企业,营造厉行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倡导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方式,积极引导餐饮业和各级机关、国有企业和公共机构等单位食堂抵制和反对浪费粮食行为。

        另一方面就是针对目前消费过程中过度追求成品粮的精细白等误区,做好科普,倡导适度加工。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领域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粮食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问:最后一个问题,如何保证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答: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都有明确规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细化粮食安全各项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指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承担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加工和流通能力建设,各省辖市市长、县(市、区)长是维护区域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当然,要把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还需要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加强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指导和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和有关费用;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本级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稳定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履行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重要责任;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对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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