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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河南省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
第四批收储库点名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中储粮直属库,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农发行市级分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经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河南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三方)共同研究,确定了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等10个库点作为第四批收储库点,现将库点名单(见附件)下发你们。
各收储库点必须在政策性粮“一卡通”收购系统安装完毕,三方共同派驻驻库监管员,签订委托收购合同,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缴纳履约保证金,实施县(市)联保或集团企业内部联保,签署书面担保合同),空仓验收完毕的前提下开展收储工作。
三方将联合在省级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收储库点名单。各有关中储粮直属库、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也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各收储库点要在醒目位置张贴《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及《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河南省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第四批收储库点名单(委托收储库点).xlsx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河南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分行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