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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系统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8-06-07

豫粮法政办〔201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粮食系统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5日


全省粮食系统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

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号)和《河南省粮食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系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粮法政〔2018〕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新阶段

近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强力推进、持续努力,服务理念逐步深化、执法方式有效改进、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效果显著提升、示范作用明显增强,21个县、区级粮食局先后分三批被确定为全省粮食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其中辉县市粮食局被确定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成为全省粮食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有力抓手,系统推进工作进入新阶段。但是,由于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倍增,面对新形势,我省粮食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标准还未统一,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示范点单位重命名、轻提升的现象。个别地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过于简单,缺乏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2018年,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省粮食系统将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活动。强调“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是面对新阶段、新要求的积极回应,目的是放缓节奏、分析实情,打好基础。“回头看”,就是要总结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实事求是地看待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差距;“强调研”,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补短板”,就是针对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完成质量不好的地市,强化指导帮助,提升短板和弱项。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工作主题,扎实推动,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性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二、着力抓好重点工作

(一)开展规范化建设。省局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严格标准、注重质量、淡化数量,在全省粮食系统内培育第四批示范点,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依据标准对已经命名的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对达不到标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加大指导力度,限期改进,使示范点名副其实;对经指导后仍停滞不前、不具有示范作用的,撤销其示范点名称。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示范点中打造、推荐、命名一批标兵单位,带动工作向更高水平提升。

(二)开展大调研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深入调研、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的步骤,着力摸清底数、分类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8月底之前以5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情况为主题,以已有的示范点为样本,以执法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的具体举措、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认真细致的大调研活动。根据调研情况,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督促指导等方式,“条块结合”精准发力,有效补齐工作短板。省局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评选、公布优秀调研报告,并结合全省粮食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汲取基层智慧、总结基层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

    (三)持续创新发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要求,作为推进工作的新支点、契合点,创新方式方法,在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六个一”(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中涉及粮食行政部门职权的要求上下硬功夫。一是深化柔性执法。落实《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和《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落实《河南省粮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粮食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规范行政调解案卷,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的发生。二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探索将粮食企业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检验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让监管落地。三是改进执法方式。依托现有平台,将互联网和行政执法有效融合,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执法信息共享、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听证和网上意见反馈,使服务更优。

    三、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今后几年谋求新发展、新突破的基础之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2018年度工作任务(见附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强化服务理念。尽管5年来,全省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普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基层粮食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认识偏差,以罚代管,或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等问题。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更不是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脱离执法职责去搞服务,而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核心内涵,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条文机械执法,还要遵循公众参与、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等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进行例行执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宣传引导,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特别是要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拓展监管渠道和平台,塑造执法新形象。

    (三)注重总结宣传。省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继续选择全省粮食系统中服务型行政执法好经验、好做法(PPT)进行公开,供粮食系统学习借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区域内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要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势,宣传新经验和新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全省粮食系统2018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任务表

 

 

 

 

 

全省粮食系统2018年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细则

 

序号

内容

细    则

完成时限

1

细化工作任务

在服务型行政执法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5月底

2

开展大调研活动

调研报告(主题明确,数据、案例详实,内容全面,亮点、难点、弱点和原因分析准确,意见、建议中肯)

8月底

3

开展规范化建设

依据标准对本地、本系统已经命名的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在提升和重新确认公布

10月底

4

持续创新发展

围绕深化行政指导、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建立行政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通过数据共享、创新监管方式,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试行行政执法网上听证等内容进行探索的举措和成效

12月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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