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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督导调研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8-07-02

豫粮法政办〔2018〕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粮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了解全省粮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状,总结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找准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导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时间

2018年6月至8月底。

二、督导调研内容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推进粮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按照“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大调研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情况。

三、督导调研方式

采取书面督导调研与现场督导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督导调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要对照《实施方案》和督导调研内容开展工作,于8月25日前向省局报送督导调研报告和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调研报告。督导调研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任务进展和成效、创新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调研报告应主题明确,数据、案例详实,内容全面,亮点、难点、弱点和原因分析准确,意见、建议中肯。

(二)现场督导调研。省局将适时选择部分市、县,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实地了解《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创新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现场督导调研的时间、对象、人员等另行通知。

四、督导调研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督导调研。

二是坚持注重督导调研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重了解《实施方案》部署任务的落实情况,创新做法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要注意把督导调研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督导调研,促进全省粮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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