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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有关规定,由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机构改革新组建的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正式成立运行的第一年,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优化平台建设,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了新的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围绕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扎实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出台的粮食购销、“优质粮食工程”、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救灾物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文件,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有效引导社会预期。2019年12月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河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和解读我省2018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强化舆情回应,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环节,对种粮农民关切和社会关注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努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2019年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各类文件170余件,各类信息1100余条,政策解读43篇。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积极拓宽受理渠道,不断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为公众提供优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例,全部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粮食收储和流通监管、粮食产业强省建设、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査、优质粮食工程、科技人才兴粮兴储、“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有力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优化调整局政府网站栏目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和便利性。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成与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任务,实现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加强域名管理,做好局政府网站迁移工作,切实完成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局政府网站向全省统一技术平台迁移工作。持续做好“局长信箱”办理工作,优化批转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推动公开答复,确保回应及时、质量过硬、互动畅通。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现有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的检查、整合等工作。同时,立足机构改革后实际,及时开通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增加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频次,不断提高公开时效性。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年初印发《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局直属单位2019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列为定性目标,依据各单位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度综合考核。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年中下发督查工作通知,通过开展自查与实地督查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落实“五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督查,有力推进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修订后的内容进行宣传和解读,使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27 | 173 | 110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6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局长信箱回复不够及时、文书格式不够规范等不足。
下一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公开内容、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保密审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众互动。完善“局长信箱”办理制度,畅通互动渠道,优化互动功能,完善办理流程,提高批转速度,规范回应行为,确保信件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并加大信件公开力度。注重创新互动模式,深刻把握政务新媒体分众化、互动化、差异化特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政务新媒体互动利用率,增强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提高互动服务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围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实现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