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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河南明确未来5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将持续加大农民种粮补贴
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 4000亿以上

来源:大河报 时间:2020-07-01

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之一的河南,如何建设粮食产业强省?6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透露,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5年的具体目标任务: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全省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我省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将达到4000亿元以上。

    未来5年,河南计划全省粮油加工转化率达90%以上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省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5%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产值占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大幅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以小麦、玉米、稻谷、油料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意见》是全国省级政府首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讲话精神,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连辉表示,《意见》科学回答了像河南这样的粮食大省如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时代命题,对我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粮食大县一次性奖励资金明确用途:不低于60%资金用于粮食产业发展

    本次《意见》中,河南省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出台了许多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有些政策在全国尚属首次。

    例如,河南省率先提出要优化商品粮大省、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将各地政府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

    率先明确产粮产油大县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粮食产业用地,确保了在豫投资的各类涉粮企业均能顺利落地。

    率先明确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土地处置收益政策,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上缴或上级政府应计提的费用,原则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企业发展。

    持续加大农民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未来,河南省将认真落实产粮(油)大县相关奖励政策,加强政策激励与引导,对超级产粮大县和常规产粮大县予以奖励,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在此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明确要求县级政府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引导优化种植结构,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效率。

    持续加大农民种粮补贴力度,创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方式,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种养结合模式,支持统筹开展畜禽粪污整县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化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推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

    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涉农领域,河南仍将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粮食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同时,河南还将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