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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产业发展处 时间:2020-12-11

豫粮办〔2020〕1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直各单位,省直粮食企业: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消防工作全过程,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控靶心,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

全面梳理前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对一些突出共性问题,要统筹安排研究解决。

(二)开展外租场所集中排查行动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外租土地、仓房、写字楼、门面房等场所管理的消防安全排查,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要重点检查私搭乱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承储易燃易爆货物、生活场所和生产场所混杂“多合一”问题、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等问题。

(三)加强库区针对性排查治理

消防设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应满足需要;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药剂和补充气体。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加强储粮化学药剂方面的管理,易燃储粮化学药剂特别是磷化铝等要严格按照规范保存、使用,严防自燃。

(四)开展生活区火灾综合治理行动

通过对生活区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等方式,持续开展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问题。集中清理楼道、地下人防空间乱堆乱放杂物。生活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专业电工,定期排查纠治本单位、本小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隐患,落实火灾时保障消防供电的措施。

(五)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

加快推进库区及生活区全面悬挂禁停等交通标志、施划停车位和路面警示标识,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开展疏散通道清理行动,及时制止遮挡、占压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

(六)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等工作职责,分岗位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

(七)落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大中专院校和幼儿园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推动大中专院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4课时)、教材、师资、场地”,建立消防安全专业师资团队。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关注“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登陆),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和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分类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竞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地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地各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和储备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相关负责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上下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好辖区、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粮食和储备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历年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找出源头性、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列出清单、制定对策,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落实。要细化责任,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大检查、大约谈、大曝光”等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营造安全氛围。各级粮食和储备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一线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知识竞赛、短信提醒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5日前报省局产业发展处。从12月起,每月23日前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人:张冲

联系电话:0371~65683700

   箱:hnslsjltc@126.com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