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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07-28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作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不服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清单第二部分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第一项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二)粮食和储备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所在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1.具体投诉请求: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人事处理不服。

2.法定途径:内部申诉。

3.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

(三)粮食和储备系统干部职工与所在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争议:在劳动合同、辞职辞退、工资福利、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

2.法定途径:申请调解或仲裁。

3.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粮食和储备系统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1)从事和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2)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法定途径: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

(二)检举粮食和储备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反映粮食和储备系统干部职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法定途径:纪检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暂行规定》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具体投诉请求及法定途径

1.申请信息公开的,应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认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3.认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