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人民政府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建议提案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9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1-08-10

豫粮文〔2021〕133号

 

罗伟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收储管理确保粮食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河南粮食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对提案进行了研究学习,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粮食监管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全省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向省政府、省委编委等有关部门汇报基层粮食执法体系建设情况。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231号),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切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确保执法专项业务经费和执法装备落实到位。该文件的出台为强化全省市、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力量提供了重要依据。但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部分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被撤销或兼并到发改等部门,截止2020年底,全省仍有45%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机构,基层粮食监管队伍弱化现象较为突出。鉴于此,我局将相关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多次汇报。2020年3月11日,时任省长尹弘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对条件暂不具备,确有困难的市县,要将粮食储备执法职能纳入农业综合执法,确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粮食行政执法职责能够得到依法正常有效履行。2020年11月,武国定副省长先后两次召集省委编委、粮食、财政、审计等部门,就加强储粮安全和基层粮食执法监管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根据省政府领导安排,我局多次与省委编委就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进行沟通会商。2021年1月,省委编委派员到我局进行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办法。当前,根据省委编委工作安排,拟联合我局到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基层粮食监管队伍现状,为下一步出台支持粮食执法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找足依据,力争尽快解决。同时,我局已建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加大对基层粮食执法体系建设的考核权重,督促市县政府落实执法监管力量,切实保障储粮安全。

二、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建议

2020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粮食安全调查摸排组对我省部分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了专项摸排调查,反馈了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财务风险大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整改措施之一。12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管、粮食、税务、农发行、中储粮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先行先试原则,从全省范围内遴选了具有代表性的开封、漯河2市和辉县、舞钢、唐河、宁陵、商城、西华、正阳7县先行开展试点,为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通过摸底调查、省内外调研、开展培训等方式,确立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向明确、保障安全,因地制宜、稳妥开展,问题导向、依法实施的改革原则,在确保现有政策性粮食安全和人员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21年4月10日,河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豫粮企改〔2021〕1号),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省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省粮食行业“除隐患、降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含对不符合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条件,冒用国有企业身份从事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等风险隐患进行清理整顿。具体做法:一是严格准入条件。在国家预案规定定点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由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进一步细化、完善委托收储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资格条件及库点审批流程,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印发《河南省2021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开展清理。要求市县政府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最低收购价预案要求,对推荐的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进行审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清理。三是加强核查。市县政府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推荐的委托收储库点企业性质进行自查,对民营企业冒用国有粮食企业身份从事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的,开展清理并整改。在自查基础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对现存政策性粮食的委托收储资格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通过以上措施,逐步消除涉粮风险隐患。

三、关于强化粮食收储企业监管的建议

为做好粮食收储企业的监管,我局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指导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河南省库存委托收储最低收购价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属地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开展仓储管理创新升级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仓储规范化管理培训,稳定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仓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粮食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我局组建了河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引入区块链等新技术,利用大数据分析,以图表、报表、地图的方式从多维度对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展示,逐步完善粮食质量追溯数据库,加强粮食生产环节品质测报,实现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质量信息采集。目前,该追溯系统服务企业区域覆盖至郑州、濮阳、信阳、驻马店、焦作、鹤壁、许昌、开封等8市,使用企业26家。三是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印发《关于开展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夯实地方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以党建高质量引领发展高质量。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履职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政府安排,积极推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督促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强化粮食收储企业监管,扎实推进企业党建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大粮食安全宣传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紧抓“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关键宣传节点,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讲、公益宣传及粮食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送粮油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广泛宣传普及科学用粮、节约用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爱粮节粮。同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2个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基地为抓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引领爱粮节粮社会新风尚,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

下步,我局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关键节点宣传活动的同时,将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培育“豫麦”品牌。加强粮食品牌建设顶层设计,突出河南特色,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豫麦”品牌宣传方案。筹集宣传资金,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其它新媒体和粮食交易大会等平台,围绕“豫麦”品牌,组织、策划全省小麦产业品牌系列宣传和展销展示活动,宣传推广全省小麦产业知名品牌。继续开展“河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培育发展我省小麦产业自主品牌,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指导小麦粉及其制成品加工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品牌、有机认证、注册商标等,扩大我省包括小麦产业在内的粮食产业的品牌知名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粮食收储管理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