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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3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1-08-10

豫粮文〔2021〕135号

 

牛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和物资储备体系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学习,充分认可文中提到的关于我省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的现状和建议。按照目前工作实际,现就新形势下提升我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作出如下答复:

一、应急职能情况

根据《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08号)要求,我局的应急职能包括:研究提出省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省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的职责分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提出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河南省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情况,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指导全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联系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经费。

二、应急机构及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中央救灾物资郑州储备库),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建于1993年,2003年更名为河南省救灾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担中央级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转管理及发运;负责救灾物资捐赠接收等。2016年,经省编办批准,河南省救灾中心更名为河南省减灾救灾中心,增加防灾减灾业务,主要负责全省减灾救灾信息交流、技术支撑和宣传培训等,2019年5月,转隶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更名为河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0年9月,经省委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南省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增加执行省级战略和应急物资收购、出库和轮换工作以及省级战略物资市场监测预警事务性工作等职责。

1998年以来,中心先后参与了1998年“三江”流域严重洪涝灾害,2003年新疆巴楚大地震,2005年南亚大地震(援助巴基斯坦),2008年8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4月青海玉树地震、8月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2013年3月云南洱源地震,2014年8月云南鲁甸地震,2015年4月尼泊尔地震(援助西藏)、12月内蒙古雪灾,2017年7月吉林永吉洪涝灾害,2018年7月内蒙古巴彦淖尔洪涝灾害、8月山东维坊洪涝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2020年2月保障湖北武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7月安徽安庆洪涝灾害的援助服务工作。累计参与各类援助200余次,组织大型发运260余次,发运各类救灾物资价值达10多亿元。全国34个省级行政单位有21个接受过我中心的援助服务,并向河南本省18个市发运过救灾帐篷、救灾衣被等物资,有力保障了国家及省内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为开展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下步工作,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科学谋划布局,切实做好粮食和应急物资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动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做好《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快建设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完善省级以下应急保障网络,改造建设一批市、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粮油保供网络。二是合理确定救灾物资的储备品种、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加快构建以省级储备为核心、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三是加强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我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完善全省统一的救灾物资储备数字化平台,健全救灾物资储存、管理、调拨和使用的部门联动保障机制。五是重点建设省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以此为核心、建设豫东、豫西、豫南、豫北4大代储库,健全物资储备供应网络。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