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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功伟,1915年11月出生,湖北咸宁人。中学时期,他积极响应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投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活动。1936年8月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6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随即受党组织派遣回家乡开辟鄂南抗日根据地,任鄂南特委书记。1939年9月到湘鄂西区工作,任区党委宣传部长。1940年2月任湘西区党委书记,8月任鄂西特委书记。1941年1月20日在恩施被捕。
在狱中,何功伟始终坚信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秘密,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既经受了严刑拷打的考验,又挫败了敌人的“劝降”伎俩和“感化”阴谋,严辞拒绝了敌人高官厚禄、出国留学等所谓“自首”条件。他还赋诗填词,谱写了《狱中歌声》:“我热血似潮水的奔腾,心志似铁石的坚贞。我只要一息尚存,誓为保卫真理而抗争……”用歌声作为鼓舞战友同敌人斗争的武器。面对敌人先后十余次利用其亲属到狱中劝降,何功伟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儿献身真理,早具决心,苟义之所在,纵刀锯斧钺加诸颈项,父母兄弟环泣于身前。此心亦万不可动,此志亦万不可移。”“当局正促儿‘转变’,或无意必欲置之于死,然揆诸宁死不屈之义,儿除慷慨就死外,绝无他途可循,为天地存正气,为个人全人格,成仁取义,此正其时。”他在给妻子的诀别书中写道:“告诉我所有的朋友们,加倍的努力吧!把革命红旗举得更高。好好地教养我们的后代,好继续完成我们未竟的事业。”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为理想、为党的事业献身的浩然正气。
1941年11月17日,何功伟被敌人押到恩施方家坝后山五道涧刑场。在临刑的100余级石板路上,敌人放言只要何功伟回一回头就不杀他,但遍体鳞伤、拖着沉重脚镣的他义无返顾,高唱《国际歌》,慷慨就义,时年2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