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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农村版:《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时间:2021-12-07

12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办法》相比原《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新增21条、修改22条、删除6条,共8章52条。新增了轮换和监督管理两个重点环节的内容,采取环环相扣的方式,对政府储备涉及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是我省首部综合性粮食储备管理政府规章。

发布会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刘云介绍说,《办法》的内容和特色体现在完善了粮食储备体系,明确了“谁来储”“储什么”的问题;明确了储备粮管理主体的职责,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对储备粮进行全链条管控,回答了“怎么管”的问题,同时对企业储备的规模布局、储存、轮换作了引导性规定,在动用环节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编织起较为严密的制度篱笆。《办法》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内,规章调整范围扩大至地方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从省级储备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储备。《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储备原粮,要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同时对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也作出了安排。明确小麦储存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稻谷、玉米不超过3年,食用油不超过2年。《办法》还对储备粮依法监管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承储企业对承储的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承储上级政府储备的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