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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7日起,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安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组审计执法、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若需反映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有关问题的,请与审计组审计期间联系人进行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楼党建活动室
审计组组长: 张少民
副组长: 赵治纲 陆 杭
审计组审计期间联系人: 张弘正
联系电话:18037527111
电子邮箱:354140250@qq.com
河南省审计厅
2023年3月9日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371-6564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