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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我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基作出了应有贡献。
坚决扛起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自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安排部署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破解基层“不想干、不会干、不深入”等问题;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改、部门协同合力改、一体推进共同改、强化监管震慑改”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做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强化机构职能力量、推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等长效机制,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效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统一思想、再接再厉,着力推动深化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成立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工作专班,由厅级干部带队扎实推进。围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常警示”清单,坚决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坚持根源治理,我省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坚持不懈推动问题整改。全系统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2758个,整改2699个,整改率98%,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通过自查自纠,为企业挽损8920.2万元,解除合同1314笔,化解债务8.85亿元,收回超期租赁仓房127座。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消除“假合资”风险,保障储粮安全。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共立案210例,处罚141例,罚款390万元,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粮管储水平。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承办全国粮食系统警示教育现场会,召开警示教育视频会、现场会,党纪教育警示视频会等,通报典型案例16起,多措并举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粮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守护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近年来,在未启动最低价粮食收购的情况下,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均衡开展收购,形成多元主体踊跃入市的良好局面,自2020年以来市场化收购占比达98%。为积极应对今年部分地区小麦籽粒萌动、发芽现象,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做好收购准备工作,及时制定受损小麦认定和处置办法,多举措做好为农服务,强化执法监管。截至8月15日,全省共收购小麦240.54亿斤,较新粮上市初期,受损小麦价格上涨明显,政策托底作用显著,种粮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充分运用整治成果,从长效常治入手,新建和修订强化粮食日常管理等各类制度1320余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水平;印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粮食购储销工作的通知》,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各环节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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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听民生、察民情,不断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了地方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强化了粮食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逐步增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确保在端牢中国饭碗的实践中见真章、见实效。
坚定为民之心,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河南是全国粮食生产和储备大省,粮食安全这根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体系;推进粮食购销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尽早实现省市县三级储备粮全流程、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党的建设,提升“五型机关”和“五型个人”创建水平;深入推进我省清廉粮企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