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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河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75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08-30

豫粮文〔2023〕107

 

致公党河南省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粮食流通管理更好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对粮食问题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储备计划

我省地方政府储备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粮权归本级政府。2016年底已完成国家下达我省325万吨的地方储备保底规模任务,近几年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增储。截至2022年底,全省地方储备原粮规模470.9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规模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储备粮规模保底计划。地方储备油规模9.2万吨,大部分省辖市已完成省下达的储备油规模保底计划,我局将持续督促南阳、周口两市尽快落实地方储备油规模,确保政府储备落实到位。

除原粮储备外,我省积极推动成品粮储备建设,郑州市累计建立成品粮储备5.4万吨,可满足主城区15天市场消费需求。除郑州市外,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驻马店等7个省辖市累计建立成品粮储备1.73万吨,可不同程度保障市场需求。

随着我省常住人口增加,粮食消费量也呈稳步增长态势,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就重新核定各省地方储备保底计划征求意见,我省建议按照最新人口数量、社会发展水平、粮食消费结构变化等因素重新核定,使之与储备需求现状相匹配。待国家重新核定各省地方储备保底计划后,我省也将根据粮食储备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尽快落实新增规模,持续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布局,按照国家保底计划的50%对省级储备实行增储,切实巩固和提升地方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二、持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我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印发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目标和具体举措,切实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目前全省已纳入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应急保障企业共计4359家,包含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储运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等类型,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其中被定为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6家,省级应急保障企业21家。同时,建立了1000吨省级应急面粉库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完成第一波次市场投放,奠定了良好的应急保障物质基础。按照关于加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通知要求,截至目前,我省已有334家企业建立了社会责任储备2.89万吨,形成了地方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

此外,为有效调节粮食市场供求,确保市场平稳有序,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家拟建立中央调节储备。作为全国小麦第一生产大省和调出大省,我省已多次向国家提出,建议在合适时机启动调节储备的建立,并按照规模总量和各省实际,将调节储备指标向河南倾斜,发挥产粮大省收储调节作用,强化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协同保障效能,同时也增强地方调控粮食市场的底气和能力。

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持续优化战略布局、推进战略重组,建立统一的省级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体系2022年8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组建河南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省管公益类骨干企业管理,作为省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执行主体,负责省级政策性粮食收储工作,配合国家最低收购价粮、临储粮等政策性粮食收储工作,受托参与市、县级政策性粮食收储工作,承担军粮供应、应急保障以及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023年3月27日,集团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正在积极向组织部、国资委等部门汇报,争取尽早配齐集团领导班子,待集团领导班子到位后,加快集团部门设置,按照组建方案实施,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省级粮食储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龙头作用,牢牢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各环节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今年5月份印发了《关于规范粮食购储销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23〕62号),其中对粮食经纪人收购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包括及时做好收购备案、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等,切实提高粮食经纪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对粮食经纪人的购储销行为开展不定期检查,促进粮食流通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充分发挥郑商所期货交易优势

目前,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为小麦和花生,玉米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除小麦交易不活跃外,玉米、花生交投较为活跃。2022年,玉米期货日均成交55.5万手,日均持仓159.9万手,日均成交折合现货555万吨;花生期货日均成交13.1万手,日均持仓15.9万手,日均成交折合现货65.5万吨。小麦方面,2019年,郑商所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修订了优质强筋小麦期货交割标准和配套制度,提升了湿面筋、拉伸面积等理化指标,增加了纯度指标等。规则公布后,郑商所实行了较低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以引导产业企业参与,但从运行效果来看,企业实际参与情况并不理想,主要是国家最低收购价和政策性拍卖等宏观调控仍是影响粮食品种运行的主要因素,粮食价格波动整体较小,产业预期相对一致、避险需求不足,期货市场交投清淡。花生方面,自2021年2月1日上市以来,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产业企业积极参与,功能发挥逐步显现。目前,已有1500余家产业企业开户并参与花生期货交易,在全国贸易前10名的企业中,已有8家参与花生期货;在全国消费前10名的企业中,已有9家参与花生期货。下一步,郑商所将持续跟踪粮食品种产业政策和现货市场发展趋势,适时完善规则制度,服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