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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学习贯彻
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培训会在郑州举行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4-02-26

2月23日,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学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培训会在郑州举行。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尤小龙处长作专题报告。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吴祖明、局长张弓,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富勇、黄捷出席会议。

尤小龙立足我国粮食安全实际,详细介绍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制定背景和立法过程,深入阐述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思路和基本定位,从八个方面全面解读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河南省情粮情,提出了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是粮食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粮食安全保障法是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法治根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重器,意义重大。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保障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法治治理水平,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要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纳入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关键时间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学法律、强法治、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要及时制定配套制度。要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系统梳理现行有效法规规章和文件,及时修订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相冲突、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衔接统一。

四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工作职责,逐条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精神、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融入日常工作中,抓好贯彻实施,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我省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省粮食和储备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农业投资集团、省储备粮集团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职工以视频形式在当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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