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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
标 题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度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粮文〔2024〕28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
有 效 性 | 有效 |
豫粮文〔2024〕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根据《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粮文〔2023〕88号)以及年度工作评价有关要求,省局组织了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评价。
经综合评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0家单位为优秀等次,安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家单位为良好等次,详细评价结果见附件。
各地要以此次评价为契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推动新的时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23年度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评价结果.doc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