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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标 题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安全防范和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粮办〔2024〕183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有 效 性 | 有效 |
豫粮办〔2024〕18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河南农投集团、省储备粮管理集团:
现将《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安全防范和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26日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
冬春安全防范和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开展以“生命通道大起底、火灾隐患大排查、单位责任大落实、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大演练、基层能力大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冬春安全防范和火灾防控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查改各类导致人员伤亡的突出风险隐患,持续打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确保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以“生命通道大起底、安全隐患大排查、单位责任大落实、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大演练”为抓手,全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水平。
(一)生命通道大起底。
1.严查违规装修改变疏散条件。各地各单位要对新建、改建单位加强指导,严禁违规装修改造建筑结构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对单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并保证畅通。
2.严查外租场所合用出口锁闭。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督促外租方掌握不同业态场所营业时段,保证建筑内所有场所营业时段符合安全疏散条件,严防因日间营业场所歇业锁门影响夜间营业场所安全疏散。
3.严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锁闭。各地要督促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拆除,严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日常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消防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在住宅楼门厅口停放造成生命通道堵塞。2024年12月底前,各地人员密集场所三层及以下门窗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基本清除。2025年3月底前,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
4.严查消防车通道占用阻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发现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以及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二)安全隐患大排查。
以“两库”“两区”(粮库、物资库、办公区、家属区)院校(幼儿园)和外租“九小”场所为重点,严格“十查、三清、两管”(见附件)要求,全力查改各类风险隐患。11月下旬起,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行动。
1.严格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违规动火施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及时清理单个学生宿舍超过8人住宿和违规设置防盗窗铁栅栏问题。
2.严格排查“两库”“两区”。组织专业力量,必要时可协调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提供技术支出,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没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保养不及时,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没有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粮食仓储企业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作业。
3.严格排查“九小”场所。积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九小”场所排查整治,突出外租场所,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电缆井堆放杂物、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在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和“多合一”等场所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探测器、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等技术防范措施,提高小单位、小场所消防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单位责任大落实。
1.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和电气燃气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两库”“两区”,突出日常巡查检查、动火作业管控、安全疏散管理和消防设施运行等重点环节,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有机融合到日常管理内容,落实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具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澄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数现状。各级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将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重点单位台账底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
3.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责任。根据属地消防、公安部门要求,督促粮库(物资储备库)等重点单位明确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业务培训等工作,对重点岗位员工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11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分包人员要全部明确。
4.落实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豫政办﹝2024﹞58号)要求,对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属地消防、公安等部门共同指导粮库(物资储备库)等重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其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工作,自查自纠“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落实“三清”、“两管”措施。2024年12月份,包保联系工作机制要全面启动运行。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开展两轮次内部全面检查。
(四)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大演练。
1.组织修订完善预案。各地要指导粮库(物资储备库)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场所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024 年12月底,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对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2.高频次开展全要素演练。指导各单位按照“全员额、全通道、全流程”要求,落实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演练日”要求,组织落实应急疏散演练;2024年11月底前,各地要组织所属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3.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演练。指导所属单位落实新入职员工全员培训、重点岗位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夜间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电工、厨师、保安)人员针对性培训要求。根据重点岗位人员工作性质,组织局部模拟火灾处置和疏散演练。2025年1月底前,要督促辖区单位对重点岗位人员普遍开展一次针对性培训演练。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内容,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计划,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2.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3月15日)。各地各单位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始终保持严管严控态势。2024年11月份,各地要全面铺开大排查、大清理、大演练活动,发动条线和基层力量迅速掀起强大声势。2024年12月份至2025年1月份,各地要突出元旦、除夕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排查和错时检查,持续攻坚整改突出隐患问题。2025年2月份至3月中旬,围绕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针对不放心场所和突出风险开展“回头看”,确保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安全稳定。
3.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3月16日至31日)。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地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指挥,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消防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精准督导检查。省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及时通报督办隐患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采取“领导+专家”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坚持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的“五现场”要求,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升检查质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持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舆论监督。各地各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