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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懿到我局调研全省粮食物资储备工作和《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有关情况。
马懿先后到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河南粮食安全宣教馆等地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条例》起草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马懿充分肯定了我局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提出要求。
马懿强调,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安全贯穿于粮食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以及收购和销售的各个环节,要做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强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度。
一是坚持立务实管用之法。要把工作中长期形成的成熟管用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我省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指引;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推动解决保障粮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学习外省的先进经验,同时注重体现我省地方特色,符合河南实际,更好发挥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粮食安全链条很长,涉及的部门、企业众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条例》起草单位要站位全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听取相关部门、种粮地区、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等的意见,广泛汇聚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的建议,使《条例》真正接地气、查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达到更好的立法效果。
三是坚持依法立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密切关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动态,确保《条例》符合中央精神,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协调。省人大财经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刘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经超;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道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